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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细则和免责声明

任何索賠只保障從澳亞聯運台灣集運倉或澳洲集運倉至目的地收貨地點。客戶自行安排寄送或選用第三方公司寄至澳亞聯運倉庫,該段運輸澳亞聯運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澳亞聯運負責的快件運輸過程中產生丟失、損毀或部分遺失等情況時,客戶可根據本細則和標準申請理賠。

一. 整箱遺失、部分物品遺失與內件破損

整箱遺失

1. 自系統顯示我司處理中心入庫並匹配實名認證算起,30個工作日未收到包裹的,經我司核實情況後,確認為整箱遺失包裹。

2. 無論是否由本人或第三方代為收貨,一旦貨物正常簽收後,所申請的“整箱遺失“請求,會被視為無效申請,本司將不予賠償。

3. 整箱貨物遺失的理賠時限為10個工作日(以我司確認包裹為整箱貨物遺失為計算點)。超過賠付時限,本司將視為主動放棄理賠。

部分物品遺失

1. 貨物簽收時,發現缺失貨品,收件人需向快遞派件人員索要開箱證明,以確認為部分物品遺失包裹。

2. 本司以校對包裹重量為根本依據。如發現貨品整箱重量在運輸過程中不同節點稱重相同時,不予理賠。單件物品遺失並無法提供快遞開箱證明或無法證明為快遞派送責任,不予理賠。

3. 部分貨物遺失的理賠時限為2個工作日。超過賠付時限,本司將視為客戶主動放棄理賠。

內件破損

1. 包裹寄出後,需及時跟踪包裹路由軌跡,盡量本人簽收。內件破損包裹確認流程如下:

1) 簽收時,先檢查外包裝是否完好無損,封箱帶是否有開箱重新封裝過的痕跡。

2) 包裝破損和嚴重變形,首先當面讓快遞員出具外包裝破損證明和照相留證,然後開箱檢查內物損壞或丟失情況,同事也請快遞員出具證明。

3) 包裝完好,出現內件破損或丟失的,也請快遞員當場出具證明。

2. 委託他人代收的,需提醒代收人完成上述當面開箱簽收的過程,否則,收到包裹時發生破損和丟失,我司不予賠償。

3. 委託快遞員送到快遞櫃和其他代理點簽收的,默認本人簽收,我司不承擔任何破損或丟失責任。

4. 開箱簽收時,在包裝完好無損造成內物破損或丟失,快遞員有出具相關證明和外包裝雖然輕微破損,但內物完好無損這兩種情況,收件人拒簽,包裹在退回、重新派送過程中再次造成的損壞和丟件,我司不予賠償。

5. 包裹內件破損的理賠時限為2個工作日。超過賠付時限,本司將視為客戶主動放棄理賠。

二. 理賠

理賠渠道

1. 澳亞聯運網站:https://www.au-tw.com.au/

2. 手機App [澳臺轉運]中的客服諮詢

3. 理賠受理時間:工作日週一至週五10點到6點(國定假日除外)

理賠流程

1. 整箱貨物遺失包裹須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理賠,部分貨物遺失或內件破損包裹須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理賠,超過時限我公司有權不予受理。

2. 在提出理賠後的48小時內按我司要求將相關理賠證據提供給工作人員。

3. 耐心等待處理結果。

證據要求

1. 貨物簽收時整體照片;

2. 貨物破損部位清晰照片;

3. 貨箱被滲漏污染部位照片;

4. 貨箱所附面單照片;

5. 開箱證明(部分理賠要求);

6. 貨物購物收據(請用明顯標誌標記出名稱與價格)。

理賠金額

理賠貨物以您填寫的申報價值,採購收據並結合澳洲市場價格進行估算,上限為150澳元一箱。理賠金額僅限物品價值。運費、耗材等費用不予理賠。

三. 理賠

特殊商品

1. 易碎品、液體件

玻璃製品、陶瓷製品、液晶屏、粉末、液體、鐵元、洗髮水等,客戶須使用緩衝材料單獨加固並包裝,我司不予理賠。

2. 易融化品

南北半球冬夏相反,國際運輸和配送過程中無法保證全程溫度恆定。因此巧克力、膠囊、軟糖等內容物出現融化的情況,請客戶做好防護措施,我司不予理賠。

包裝要求

1. 請用厚實的紙箱進行包裝,如果箱子和托運物品間的空隙很大,請加入適當的填充物,諸如氣泡柱、塑料泡沫等,如因包裹內空隙大等包裝不當問題產生撞擊破損無法賠償。

2. 請勿將禁止郵寄的物品裝入包裝箱,禁止郵寄物品的具體種類請參見禁運物品板塊。

3. 請勿在一個包裝箱裡裝入過多的物品,造成超重的狀況。包裹重量要求詳見我司打包規則。

4. 易碎品、液體產品請用氣泡柱或多層泡泡紙纏好,裸包裝的破損視為封裝不妥無法賠償。

5. 液體件瓶蓋如未用寬膠帶封口自行搖晃扭開無法賠償。

四. 免責聲明

1. 對非我公司原因產生的時效延遲而造成損失。如:清關時效、海關扣件退運、航班延誤、客戶延遲付款、快遞延誤、收件人信息錯誤等而導致的貨物性質變化,我司不予理賠;

2. 超出受理時限的理賠申請、理賠材料不齊全的理賠申請將被退回;

3. 小安素以及類似小安素的特殊材質封口奶粉(如Ensure奶粉和糖尿病奶粉)、Bio-E酵素、Maxigenes罐裝全脂奶粉新封口包裝等由於設計缺陷,如果爆罐且外包裹未損壞,我司不予理賠;

4. 天氣或壓力:由於天氣或者壓力差原因導致的貨品變形,融化,爆罐將不予賠償,對於包裝內固體貨物受外力影響下的變形(如由於氣壓差成粉末狀,改變其原始形狀)不予理賠。如:Natural`s Way 全系列軟糖融化,Bio Island全系列瓶子形變,內部融化, 巧克力等相關產品融化,黑糖的爆罐以及膠囊類產品融化,粘連;

5. 保健品或者液體由於瓶口未擰緊,導致的洩漏,不予理賠;

6. 客戶在申報物品清單中偽報、瞞報、多報、漏報的物品發生的丟失或破損。由於客戶沒有如實申報引起的海關要求退運、關稅和罰沒的損失,都必須由客戶自行承擔;我司同時保留進一步追責的權利。

7. 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市價上升跌落等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8. 由與清關和海關查驗等我司不可控制的因素導致產品過期,變質等不予賠償;

9. 因托運商品的本質通過加固仍無法避免損壞、瑕疵、特性或固有缺陷、貨物本身包裝不良、自然性質、 內在缺陷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損壞、洩露等;

10. 客戶貨物交貨至我司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

11. 因客戶預報不符導致少件(商品數量少報、漏報、錯報);

12. 因海關開箱查驗導致包裹內物損壞、少件;

13. 包裹外包裝無破損並無開箱和二次打包痕跡,我司對包裹內物品的損壞和丟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14. 外包裝盒變形、拆損、裂損,但不影響內部產品等情況下,無論選擇加固與否,不參與破損理賠;

15. 危險品及違禁品不參加理賠(例: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酸鹼性腐蝕品等禁運品);

16. 因不可抗力(地震、海嘯、飛機失事等)或託寄物本身性質,或寄件人、收件人的自身過錯,造成托寄物損毀、滅失的不參與理賠; 發生空難事故、公敵入侵、政府當局、法律權限、海關或檢疫所官員的行為或疏忽、暴動、罷工或其它地區性爭執、民眾騷亂、戰爭所帶來的危險、或由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事項所致,如:全國性或區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統中斷或通訊系統干擾或故障。在此情況下,本公司仍會盡合理的努力,盡快運送至目的地並完成送件。但我們沒有義務在出現此類情況時向您發出通知及承擔事後賠償責任;

五. 禁運物品

國際快遞禁運品:

1. 難以估算價值的有價證券及易丟失的貴重物品,如:提貨單、核銷單、護照、配額證、許可證、執照、私人證件、匯票、發票、本國或外國貨幣(現金)、金銀飾物、人造首飾、手機;

2. 易燃易爆、腐蝕性、毒性、強酸鹼性和放射性的各種危險品,如:火柴、雷管、火藥、爆竹、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液體和固體)、硫酸、 鹽酸、硝酸、有機溶劑、農藥及其它列入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中的化工產品;

3. 各類烈性毒藥、麻醉藥物和精神物品,如:砒霜、鴉片、嗎啡、可卡因、海洛英、大麻等;

4. 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運的物品,如:文物、武器、彈藥、仿真武器等。

5. 含有反動、淫穢或有傷風化內容的報刊書籍、圖片、宣傳品、音像製品,激光視盤(VCD、DVD、LD)、計算機磁盤及光盤等;

6. 妨礙公共衛生的,如屍骨(包括已焚的屍骨)、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製的獸骨等;動物、植物以及它們的標本;

7. 難以辨認成分的白色粉末;

8. 私人信函等。

航空禁運品:

威脅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指在航空運輸中,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

主要有以下幾類:

1. 爆炸品:如煙花爆竹、起爆引信等;

2. 氣體:如壓縮氣體、乾冰、滅火器、蓄氣筒(無排放裝置,不能再充氣的)、救生器(可自動膨脹的)等;

3. 易燃液體:如油漆、汽油、酒精類、機油、樟腦油、發動機起動液、松節油、天拿水、膠水、香水等;

4. 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如蠟燭、活性碳、鈦粉、椰肉乾、蓖麻製品、橡膠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 、乾燥的白磷、乾燥的黃磷、鎂粉等;

5.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如高錳酸鉀;

6. 毒性和傳染性物品:如農藥、鋰電池、催淚彈等;

7. 放射性物質;

8. 腐蝕品:如蓄電池、鹼性的電池液;

9. 未加消磁防護包裝的磁鐵、磁鋼等含強磁的製品。

本細則最終解釋權歸澳亞聯運所有